2026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“首套住房贷款”的认定标准,主要遵循 “认贷不认房” 的原则,即银行是否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发放贷款是关键判断依据。以下是具体认定与判断要点:
贷款合同标注“首套利率”
只要贷款银行在合同中明确该住房贷款适用 “首套住房贷款利率”(无论实际购房套数),即可认定为“首套住房贷款”。
注:即使您名下已有其他房产,只要当前贷款享受首套房利率,仍可享受扣除。
住房登记情况不影响认定
税务部门不核查房产套数,仅以贷款合同中的利率类型为准。即使您实际拥有多套住房,只要当前贷款是银行认定的“首套房贷款”,即可扣除。
首次享受扣除的住房贷款
共同贷款人的处理
扣除期限与额度
还清贷款后再次购房能否扣除?
→ 若新购房贷款仍享受“首套利率”,但因已享受过扣除资格,不能再申报(终身仅一套可扣除)。
婚前各自有首套贷款,婚后如何处理?
→ 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扣除100%,或双方各扣50%。两套不能同时扣除。
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是否适用?
→ 适用!只要贷款执行首套利率,无论商业贷款、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均可扣除。
建议2026年申报前登录 个人所得税APP,查看最新填报指引,或咨询贷款银行确认利率类型是否符合条件。